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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攀升态势
民进淮安市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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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调查,目前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呈攀升趋势(正常值为103—107)。“四普”结果显示,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6.40,分别高于全国、全省5个和1.5个百分点;1992—1995年的4年间,出生人口性别比由119.47逐年攀升到128.89;1996—1999年的4年间,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进入高峰期,比值持续保持131.4以上,最高年份的1996年高达134.94。据测算,1991年以来,全市男孩比女孩多生7万人。
我市出生人口性别比呈逐年攀升态势,潜存着严重的人口安全和社会稳定隐患,必须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化认识,加大宣传力度。
(二)关口前移,切实落实各项综合治理措施。一要加强B超和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B超的管理,制订和完善B超操作人员岗位操作规范,并与单位法人签订责任书,谁擅自进行B超诊断和终止妊娠,就吊销谁的行医证和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对单位负责人给予相应的处罚。凡有两次以上被投诉的操作人员,一经查实要给予严肃处理。药监部门可参照特殊药品管理办法,建立终止妊娠药品定点供应、凭卡采购制度,完善药品经营企业索证登记、使用单位专项登记和销售、使用信息通报制度。二要切实加强婚情、孕情跟踪管理,坚持从源头抓起。针对未婚先孕现象增多的趋势,应把未婚同居者纳入信息采集和管理的范围,克服“先养孩子后成婚”的倾向。三要切实加强批准再生育对象的把关监管,切实做好孕期终止妊娠的监控、调查及责任追究工作。对疑拟擅自流引产、选择性流引产的案件,实行逐级上报和跟踪追查制度。四要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有效管理。对劳务外出的育龄妇女和照顾再生一孩的妇女,实行合同管理。五要建立健全技术、设备、药具准入管理制度。县级计生、药监、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把关,对拥有B超的单位和个人全面登记,建立健全监管责任;重新核定辖区内开展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实行B超和染色体检查、引产手术、分娩接生“三定点”,堵塞管理漏洞。
(三)各地各部门应加大力度,把市政府关于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暂行办法的有关政策,全面落实好、兑现好;建议市、县两级建立计划生育公益金,奖励和帮扶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特困家庭,发挥正面引导和激励作用。
(四)加强领导,努力形成计生、卫生、药监、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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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时间:2005年01月26日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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