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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三部门联合发通告
严禁占用公路打谷晒场
  本报讯 当前,已进入麦收关键阶段,部分公路沿线农户习惯在公路上从事打谷晒场,严重影响了行车的安全与运输畅通,极易诱发交通事故。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市交通局、公安局、安监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占用公路从事打谷晒场等违法行为的通告》,禁止居民在公路上打谷晒场。
    据悉,从6月3日——20日,市县有关部门将对占用公路打谷晒场进行综合整治,6月中下旬将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首次发生上述违法行为且经教育劝说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改正的,免于经济处罚;经教育劝说拒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发生上述违法行为2次以上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如因在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打谷晒场等违法行为致使通行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责任人应依法予以赔偿,造成严重后果而触犯刑律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王艳宏 周洋 薛建伟)

供稿时间:2008年6月2日 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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