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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阴法院四项措施加强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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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淮阴法院不断强化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工作方向,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加强调解,力争实现案结事了的目标,有效地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矛盾的化解,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以来,该院的民事案件调撤率达70%。
加强调解分工。该院建立速裁组,对案情相对简单、矛盾纠纷不大的案件,直接由速裁组办理,一方面缓解了其他法官的办案压力,另一方面也利于当事人之间达成和解协议,积极有效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改变调解方式。该院对一些争议不大、标的较小和一些涉及亲属朋友关系的案件采取即诉即调、上门调解、就地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高效率、快节奏地调解案件。同时,寻求多种调解方法,强调灵活性,如开门见山法、避实就虚法等等。
强调调解态度。该院要求所有民事法官在调解工作中,必须本着热心、诚心、耐心的工作态度,耐心细致地做好当事人双方的工作,并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处理调解纠纷,使当事人在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信服法院的调解结果。
创新调解机制。该院经过不懈探索,逐步构筑三级调解网。根据调解案件的特点和进度,建立主审人、合议庭、院领导三级调解工作格局,即一般案件由主审法官和合议庭成员先调解;复杂案件和本区域内有影响的案件先由合议庭调解,调解不成的由中层领导调解;集体案件和容易产生信访矛盾的案件由院长或副院长参与调解。
(王洪 徐明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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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时间:2008年7月9日 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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