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盱眙县10955名企业退休人员从今年元月起增加基本养老金,调整的范围和对象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经测算,这次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33元, 最高增幅达411元,调整后全县企业退休人员人均月养老金水平将达1166元,为历年增幅最大的一次。
据悉,这是该县自2001年以来,连续第10次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此次调整分为普遍调整、特殊调整和适当增发三部分, 普遍调整标准为: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按照本人本次调整前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水平的10%增加基本养老金(生活费),如按上述标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低于132元的,再按本人工龄(不含折算工龄),有一年增发一元(工龄7个月及以上的按一年计),但增加总额不得超过132元。特殊调整的对象是2009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退休档案认定1939年12月底以前出身)人员,其中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人员普遍调整后,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30元、40元和50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再增加20元、30元和40元。
在普遍调整和特殊调整的基础上,适当增发向四类对象倾斜,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正高每人每月增发70元,副高每人每月增发60元; 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退休人员中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发50元。同时符合上述两个及两个以上增发条件的人员,按就高和不重复的原则确定增发金额。(张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