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5处湿地纳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管理

1月16日,记者从江苏省林业局获悉,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公布江苏省省级湿地名录的通知》(苏林湿[2020]1号)正式印发,标志着全省省级重要湿地名录认定工作全面完成,全省63处省级重要湿地名录正式公布。淮安5处湿地纳入省级重要湿地名录管理,分别是江苏淮安古淮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盱眙县陡湖市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白马湖、高宝邵伯湖、洪泽湖。

我市涉及省级重要湿地5处,面积10.93万公顷,占全省省级重要湿地面积的11.1%,包括金湖县、盱眙县、洪泽区、淮安区、清江浦区、淮阴区。

“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湿地。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全球三大生态系统,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滞洪水、稳定岸线、净化空气、调节气候、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功能,有“地球之肾”“物种基因库”“生物超市”等美誉。

2017年1月1日起《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省湿地保护事业进入有法可依的阶段。湿地名录认定是落实国家、省相关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法规的重要举措,是创新湿地保护手段,强化湿地利用监管的基础。

融媒体记者 李海娇

融媒体编辑 童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