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四:淮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1月27日,省卫健委发布了我市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患者为男性,49岁,淮安区人,此前在武汉居住生活了3年。2020年1月15日独自驾车回淮安,1月19日起自觉不适、发热,1月25日前往淮安区淮城镇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胸部X线检查显示“肺部炎症性病变”,随即被120专车送至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入院后采样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呈阳性,经复核,被省卫健委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这是我市第二例由武汉输入的确诊病例,其密切接触者目前已排查清楚,并被隔离观察。

我市专程邀请省人民医院相关专家来淮指导救治工作。目前,两名确诊患者各项生命体征平稳,二人均为武汉输入性病例,暂未发现疫情二代传播。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抗击疫情正处在十分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到人群集中的地方和空气不流通的公共场所,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如若出现发热、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特别是有武汉旅居史或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的情况,需高度警惕,就近到官方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个人情况,配合做好医学观察。

淮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