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查验“淮上通”,这45人被处罚

按照疫情防控的需要,在淮安进出居民小区、医院、商场超市、景区等,都需要落实出入扫码查验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却有人嫌麻烦,不愿意认真落实。3月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目前全市已经有45人因此受到了治安处罚。

根据淮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淮上通”电子通行证的通告》要求,3月16日起,对进出居民小区、村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餐饮门店、医院、药店和公交、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出其他人员密集场所、区域的,稳步有序落实出入扫码查验措施。近日,淮安警方组织开展了“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专项检查工作,先后检查居民小区、医院、商场超市、景区等735家单位场所。

“对进出人员没有查验‘淮上通’,属于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会被处200元罚款。

对此,警方提醒,疫情防控期间,凡进出公共场所以及准予复工的商贸服务企业的人员,应当主动扫描、使用“淮上通”电子通行证,配合工作人员查验。相关工作人员要落实好查验的责任,对没有扫描使用“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或者拒不配合“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查验并测量体温的,工作人员依照相关规定拒绝其进入。

同时,在申领“淮上通”电子通行证时,一定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行为,将纳入个人诚信管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融媒体记者 何剑峰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

通讯员 沈爱华 贾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