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是“艳遇”,竟遭“仙人跳”!“陌陌”邂逅让几名男子被抢5万余元

3月25日,记者从清江浦区检察院获悉,一个利用网络聊天软件引诱受害人实施“仙人跳”的涉恶团伙日前被提起公诉。

胡某与何某是一对恋人,在没钱花时,胡某竟动起了歪脑筋。他提出让何某作为诱饵去引诱男子,玩“仙人跳”一起搞点钱花花。开始何某不愿意,经胡某再三劝说何某才答应。由何某约陌生男子去开房,然后让胡某去宾馆捉奸。为了捉奸万无一失,胡某还邀请其好朋友孙某一起帮忙。

2019年9月的一天,何某通过陌陌聊天软件搜索附近的人,不一会儿,便成功添加了一个陌生男子周某为好友。聊天过程中,何某主动发了一些挑逗的语言给周某,为了引诱周某,何某还从网上找一些露骨的美女照片发给他,心神领会的周某很快便约何某去开房。周某将开好的宾馆房间号发给何某,何某在赴约前,让胡某和孙某带好工具一起去宾馆。见面后,何某先让周某去洗个澡,趁机将房间号发给胡某。当周某快要洗完澡时,何某又发信息给胡某让他们赶紧上楼。胡某和孙某便拿着刀冲入房间内捉奸,并且称要将周某在外边乱搞男女关系的事情告诉他的家人及其单位。周某慌了,连忙向胡某等人求饶。胡某对周某说:“放你一马也可以,不过要付8000元精神损失费。”周某不愿意拿钱解决,孙某和胡某又对周某拳打脚踢。经过讨价还价,周某将3000元转给孙某才将此事了结。

尝到甜头的胡某等人一发而不可收,在短短的10天内,胡某等人用“仙人跳”的方法成功作案6起,并且每次要价越来越高,从最初的3000元,到最后一次成功抢劫到肖某2万元。此案因肖某被抢劫的太多,后选择报警才案发。

经审查,2019年9月间,被告人胡某、何某、孙某等人以“仙人跳”(通过交友聊天软件添加好友,再约被害人到宾馆开房发生性关系,后再以捉奸为由通过暴力手段索取被害人钱财)手段,通过暴力殴打、言语恐吓等方式实施抢劫。至案发时,共成功作案6起,共劫得人民币5万余元。

日前,被告人胡某、何某、孙某因涉嫌抢劫罪被清江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检察官介绍,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有多次抢劫、抢劫巨额、入户抢劫等严重情节之一的,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抢劫不论数额多少都构成犯罪。本案中胡某等3人属于多次合伙抢劫,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检察官提醒,男士们平时需洁身自爱,不能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当遇到违法犯罪时,不能对犯罪分子忍气吞声,而应当通过选择报警来解决。

 融媒体记者 刘权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

通讯员 魏从金 朱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