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我们的小康生活】金湖县红湖村深化土地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 村民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

“新红湖,新气象,新生活。”金湖县银涂镇红湖村村民用三个“新”来形容如今的变化。伴随新镇新区建设,红湖村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努力探索出一条集体经济发展之路。“如今的红湖村就业机会多、居住环境好,不仅本地人愿意留下来,还吸引了周边不少村落的人过来工作、定居。”红湖村党总支书记邹修桂自豪地说。

2014年,红湖村成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银涂镇股份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召开村民大会,形成改革决议,分步实施股份制改革工作。根据清产核资和成员界定结果量化股权,编制股东清册,向村全体股民发放股权证。通过股份制改革,2019年实现集体总资产2300万元,村集体经济收入450万元,其中经营性收入310万元。股金分红连续六年持续增长,已累计向农户分红107.4万元。

2018年,红湖村投资950万元建成3500平方米全市一流、功能齐全的红湖村党群服务中心,改善了村级办公环境,实现了便民、娱乐和卫生等一体化服务。与此同时,红湖村坚持抓党建促发展,走工业强村道路。规划占地300亩的红湖村创业点,投资500万元建设9110平方米的标准厂房,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目前,共引进大小工业项目13个,2019年实现销售近3亿元,利税逾2000万元;吸纳本村300多名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人均年务工收入4万元以上;3070亩土地全部流转,实现高效种植,增加农民收入。

红湖村积极深化改革,让村民享受集体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村民实现了“八有”,即住房有小区、就业有企业、健身有广场、休闲有公园、服务有大厅、经商有条件、办事有场所、年底有分红;村民变股民,促进了全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增强了党总支的号召力、凝聚力,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红湖村一系列的改革发展举措,让村民们率先完成了脱贫致富,朝着全面小康的目标迈出了坚定的一步,也让红湖村成为了江苏省文明村。

融媒体记者 吴海涛

融媒体编辑 曹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