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郑渊洁实名举报侵犯著作权案昨日宣判

27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由作家郑渊洁实名举报的淮安“2·22”特大侵犯著作权案进行公开宣判,以犯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判处被告单位北京欣盛建达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盛公司”)和北京宏瑞建兴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瑞公司”)罚金人民币各五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李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年六个月实刑,并分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和二百六十万元;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10月21日,本报曾刊登《四部门挂牌督办,涉案码洋近亿元,2019年度全国“扫黄打非”十大案件之一 郑渊洁实名举报侵犯著作权案开审》。10月20日下午,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淮安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单位欣盛公司、宏瑞公司及被告人王某等人侵犯著作权案。

经审理查明,2017年4月至2019年2月,王某作为欣盛公司、宏瑞公司的主管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委托李某印刷侵权盗版图书,组织形成了生产、存储、销售“一条龙”产业链,盗版了多位知名作家的作品,总码洋(总定价)近亿元,被“童话大王”郑渊洁委托授权公司实名举报。在这条利益链条中,负责财务、印刷、生产、仓储、客服、销售等环节的人员相继落网。案发后,欣盛公司、宏瑞公司及本案主犯王某、李某等人均认罪认罚并分别退赃。

近年来,国家持续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力度,本案中,对两名主犯王某、李某判处实刑并处罚金,体现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的态度。本案的审结,彻底从源头打掉了一条横跨多省市,产销一条龙的侵犯著作权黑色产业链,有效保护了版权所有者的知识产权,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本案承办人、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丁然表示,被告人中还有大学学历人员,明知王某、李某从事盗版书销售是违法行为,却认为自己是打工的,老板违法与自己无关,结果沦为从犯。丁然希望,本案的审理宣判能够帮助社会公众提升著作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创新的社会氛围。

融媒体记者 李蓉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

通讯员 赵德刚 丁然 陈俊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