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诚信之城】人死债消?父债子还?都不准确!

人不在了,欠的钱没还完,这样的钱能要回来吗?若能要,又该向谁讨?针对这种情况,民间一般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说法,一种是“人死债消”,另一种是“父债子还”。这样的欠款到底应该怎样处理?清江浦区法院近期审理的一起案件,告诉我们这两种说法都是不准确的。

金某与钟某系朋友关系,2016年2月,钟某因购房需要资金周转,向金某借款5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约定于2017年春节左右还款,金某遂将5万元款项转至钟某账户。2016年12月,钟某不幸病故,留有遗产房屋一套、轿车一辆。钟某去世后,金某向其家人索要上述借款未果,遂将钟某妻子郑某、儿子、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在接受遗产范围内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当年12月27日,钟某父母出具“放弃继承声明书”,承诺自愿放弃继承钟某名下的房产及车辆,且该声明书经当地公证处公证。近期,清江浦区法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金某撤回起诉。

经调解,该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被告郑某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原告金某4万元;二、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介绍,“人死债消”“父债子还”是民间流传的说法,严格意义上讲,这两种说法均不准确,与现代法律体系中的债务继承有一定的差距。完全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父亲和儿子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均应为自己所产生的债务负责,若父亲去世后既有遗产又有债务,那么在遗产分割开始前,应首先用遗产来清偿遗留的债务。清偿债务后剩余的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进行分割,这样对于债权人而言才是公平的。目前,全国各地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激增,其中有的债务人不认可债务的存在,有的债务人认可债务但辩称没有还款能力,而该案的债务人已去世、债务尚存,这类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法官表示,事实上,如果债务人死亡,债务依然存在,债务人仍有偿还欠款的义务,只是还款义务人变成了其遗产继承人。这种情况下,关于遗产的价值、继承人是否放弃继承或继承多少等此类事实的证据,债权人无从得知,应由继承人负责举证。如果债权人死亡,若其既未订立遗嘱也无任何法定继承人,这种情况下,随着债权人的去世,债务也就随之消失,债务人可以不再偿还债务,也就是民间所谓的“人死债消”。

融媒体记者 潘晓晔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

通讯员 杭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