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 我市健全长效机制建设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

《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建设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的若干意见》近日出台,提出以“创建永远在路上”的理念,大力弘扬“奋勇争先的进取精神、迎难而上的攻坚精神、担当负责的奉献精神、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群策群力的协作精神”,把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工程、创造群众美好生活的惠民工程,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向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迈进。

《意见》确立“走在全国前列”目标,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要求,着力打造更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更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更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更加和谐宜居的生活环境、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更加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不断迈向高水平,为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建设“四个淮安”提供坚实支撑,为全省“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勇作淮安贡献。

《意见》提出,坚持创建惠民不动摇,持续兴办民生实事、好事、要事,持续解决一批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创建过程请群众参与、创建成效由群众评价、创建成果让群众共享。坚持全域创建不动摇,突出“以城带乡、城乡共建”,坚持“属地管理、条块联动”,将创建工作融入各地、各部门中心工作,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坚持问题导向不动摇,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作为重要任务,聚焦薄弱部位和环节,拿出硬招实招,坚决补齐各类创建短板弱项,全面提升创建质量与水平。坚持实干创新不动摇,将中央和省测评体系各项标准要求转化为具体项目、具体事项,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立足市情特点、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思路、举措、载体,打造特色亮点,提升创建质效。

《意见》要求,要融入中心工作,优化工作机构,强力推进落实,确立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重要战略地位。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市民道德修养,丰富城市文化内涵,全面加强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设。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薄弱部位,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大力开展城市修补和有机更新。要强化依法治理,严格精细管理,夯实基层基础,持续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倡导文明风尚,弘扬善行义举,深化文明创建,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气质。要制定规划计划,紧抓重点环节,严防“负面清单”,构建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的任务落实机制。要营造良好氛围,保障经费投入,严格考核奖惩。

融媒体记者 杨尚

融媒体编辑 曹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