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将迎来首次自主调整

记者近日获悉,9月22日起,我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将上浮10%,即起步价由8元/3公里调整为8.8元/3公里,其他运价标准不变。

据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市政府在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意见中提出,巡游出租汽车实行政府指导价;2019年,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改革和运价调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市区出租汽车运价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给予出租汽车企业一定的自主定价权限,政府只规定基准运价、上浮幅度和稳定周期。

目前,市区6家出租汽车企业已向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分别递交备案申请,这也是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运价机制改革后的首次自主调整。据了解,我市市区共有1373辆巡游出租汽车,为了不影响正常营运,我市将从9月22日起调整各车辆计价器,调整工作将于2日内全部完成。

需提醒市民的是,9月22日至23日,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新、旧两种运价标准将并行实施,完成计价器调整的车辆执行新的运价标准,未完成的仍执行旧的运价标准,市民可根据计价器显示金额和价格标签公示的收费标准支付车费。市交通运输部门表示,计价器调整期间可能产生新、旧运价标准过渡问题,望市民能给予理解,主管部门也会加强对驾驶员的监督管理。

融媒体记者 孔雪

通讯员 彭昌峰

融媒体编辑 管艳

责任编辑 袁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