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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业代开发票纳税人需持以下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代开发票

发布时间: 2010-03-08 10:43  来源: 淮海晚报

建筑安装业代开发票纳税人需持以下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代开发票

1.本地已经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

⑴30万元以下项目,需提供已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1万元以上开票金额需再提供合同;⑵30万元以上项目:需先办理项目登记,而后持已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的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至办税服务厅开具发票;

2.异地企业、个人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本地企业:

⑴持外经证的异地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外经证报验登记:①外经证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无外经证的企业和个人,开具30万元以上项目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而后按规定办理项目登记,开具发票。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本地企业需先办理税务登记;

⑶无外经证、无税务登记证的企业和个人,开具30万元以下项目时,需提供合同原件,本地企业需在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中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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