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这10位房东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处罚

进入一月份以来,为保障春节社会安全稳定,实现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信息采集全覆盖,切实掌握流动人口动态情况,完善流动人口管控网络,淮海路派出所对辖区群租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行动中查处10起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13日,10名房东均被处以罚款200元处罚。

淮海路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此次行动,派出所全体民警、辅警均参与到对辖区群租房进行清查行动之中。在对富强新村出租房屋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房东没有登记承租人信息意识,有的房东把房子租给房客时根本不知道房客从事什么工作,而有的房客平时只称呼“房东”,根本不知道房东叫什么名字。

在富强新村二区一家出租户检查中,房客王某告诉民警,自己和老婆在市区打工,两年前租了房东家的一间房子,房租是一个月120元,现在女儿在附近的民办幼儿园读书,平时和房东相处很融洽。然而,民警核查发现,房东周某2年来一直未按规定登记房客王某一家三口的身份信息,也从未向公安机关报备。

在近日的检查中,民警共查获10起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案件,随后陆续将涉嫌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的10名房东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进一步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王某、胡某、袁某、张某、李某等对自己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员信息的事实供认不讳,且态度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公安机关依法对这10名房东处以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实详细登记承租人员信息,同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报备。切勿因小利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人员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身份信息,否则公安机关将对其依法严厉惩处。

融媒体记者 王磊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

通讯员 陈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