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水生野生动物监管

针对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管的工作部署,日前,我市组织人力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工作。


2月25日上午,淮安区渔政监督大队组织四名渔政执法人员,对全区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情况进行了摸排。经调查核实,淮安区从事水生野生动物饲养仅有一户。养殖人张某是个人兴趣爱好,共养殖黄喉拟水龟61只、黄缘闭壳龟59只、马来闭壳龟41只、黄缘盒龟40只。同时,该户申请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都在法定有效期,饲养的动物在许可范围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同时,执法人员向张某宣传,他所养殖的龟种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范围,无论是猎捕还是驯养繁殖,都需要取得国家的许可证后才能实施,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轻则会受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重则构成犯罪。通过执法宣传,被管理人员受到了法制教育。

据了解,现在正在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整治,应对辖区内各级合法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进行核实统计,准确掌握核发数量,弄清持证商户的许可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许可范围从事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做到一户不漏、证件数量一本不少,并重点排查发现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有关违法违规问题及案件查处情况。

融媒体记者 杨春阳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

通讯员 周国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