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生态环境满意率全省第二

近日,省生态文明办通报了《2019年江苏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报告》,结果显示,我市群众对生态环境满意率为93.2%,同比提升5.2个百分点,位列全省第二。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各项决策部署,坚决守住生态底线,扎实推进绿色发展,生态环境质量逐年改善。2019年PM2.5浓度降幅位列全省第二,优良天数比率高于全省平均值1.3个百分点,国省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危废填埋能力实现零突破,生态环境群众满意度持续向好。

系统发力 环境质量明显提升

紧盯PM2.5浓度、优良天数比率等核心指标,我市全面落实“点位长”制度,加快实施241项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突出抓好重点区域微环境整治和扬尘污染管控,《靶向溯源 精准治理 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被评为全省“2019年度十佳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案例”,全市2019年度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9位。创新河、湖、断面“三长一体”管护机制,提速实施控源截污、城乡污水处理等工程,严格落实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完成清安河沿线非法排口封堵,推动断面水质持续改善。编制实施《淮安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完成全市582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信息采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持续推进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工作,全市危废焚烧能力增加到6.8万吨/年,危废库存削减至6000余吨。组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队伍,深入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推动消除了一批环境风险隐患。

铁腕执法 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按照“规范化、信息化”原则,我市扎实推进污染源监管信息化建设,采用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工况监控、走航监测等科技信息手段,对污染源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在全省首批试点使用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紧盯环保问题线索全流程处置,实现了问题线索集中管理、部门履职全程监督、监督力量统筹整合,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科技支撑和监督保障。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调联动,综合运用查封扣押、行政拘留、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将2049家污染源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坚持现场执法“八步法”,实行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进一步规范现场执法行为。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按照简易、复杂、违法三类进行分类,对情况较为简单清晰的,立行立改;对短期内不能整治到位的,制定整改方案并立即实施;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全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95件,处罚金额4870余万元。

融媒体记者 叶列

融媒体编辑 高尚杰

通讯员 汪凯 余梦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