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赊后付?纯属诈骗!冒名“老总”提取烟酒,东窗事发投案自首

记者9日从盱眙警方获悉,一男子假借妻子所在公司老总的名义,以“先赊后付”的方式从超市提走价值近6000元的烟酒。东窗事发后,该男子迫于警方压力,于5月6日主动到旧铺派出所投案自首。

4月27日7时30分许,刘某驾车到盱眙县黄花塘镇某超市对超市负责人余某说,他受某公司老总葛某所派,前来采购点烟酒用于公司应酬。因为该公司一直与余某经营的超市有经济来往,而且是葛总派来的人采购商品,余某不敢怠慢。于是按照刘某的要求,以赊账的方式,拿出了“梦之蓝3”白酒3箱、“软中华”香烟2条。随后,刘某还煞有介事地在余某的记账本上签上丁某某的假名。

不巧的是,当天下午5时许,该公司老总葛某本人也来到这家超市采购香烟。余某很疑惑,怎么下午又来拿烟了呢?余某便问葛某,上午是否派人来拿烟酒了。葛某否认后,余某感觉被骗遂报警求助。

接报后,盱眙县公安局旧铺派出所立即立案侦查。经调阅超市内监控及室外道路监控,发现了嫌疑人所驾驶的车辆并进一步查证,最终确定刘某为该起诈骗案的犯罪嫌疑人。5月6日,迫于警方压力,刘某主动到旧铺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查,刘某对自己假借公司老总葛某的名义,骗取余某家超市价值近6000元烟酒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刘某曾在2009年因涉嫌信用卡诈骗被判有期徒刑3年5个月。出狱后,其不务正业,好吃懒做。妻子在葛某的公司工作,他从妻子那里获悉公司老总葛某经常在余某家超市赊账消费的信息后,竟然动起了冒充葛总指派骗取烟酒消费的歪脑筋。未曾想,骗局很快被识破,最终被警方查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融媒体记者 刘权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

通讯员 曹玉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