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12条”之公共场所不喧哗 嘘!公共场所请“轻声细语”

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不仅是个人文明素质的体现,更是城市文明的体现。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见到公共场合大声喧哗的现象,如公交车、火车、饭店、图书馆、宾馆等等,都会见到这种不文明行为,很多人被这些噪音困扰过。随着《淮安文明市民12条》的发布,我市的一些公共场所大声喧哗的现象还多不多?记者近日进行了采访。

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时有发生

5月18日上午,位于生态文旅区的市图书馆,此刻,不少读者正保持一米距离静静地翻阅自己喜爱的书籍。“请勿大声喧哗”的温馨提示牌在馆内随处可见,此时,一名读者的手机突然响起,他立即将手机调至静音,并快步走到无人处小声接起了电话。图书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读者的阅读习惯比以前文明多了。“以前经常有读者在馆内吃零食、打电话,现在这种现象大大减少。即使偶尔有大声说话的读者,只要工作人员稍作提醒,都会欣然接受,立即放低声音。

当天傍晚时分,在市区的一家饭馆里,一楼大厅食客们的说笑声和孩子的吵闹声此起彼伏。由于噪声大,不少客人在点菜时不得不对服务员高声喊话。“在用餐的高峰时段偶尔会出现这种现象,我们会及时提醒,客人也都表示理解,但需要市民自身提高公共场所不大声说话的意识才行。”店内一名服务员对记者说。 

“公共场所不是自己的个人空间,每位市民都应该提高自身文明修养,多一分自律,多一点公德心,说话时轻声细语,顾及别人的感受,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生活更安静、更美好。”正在和朋友一起吃饭的市民张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侵犯他人公共权利

日前,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市民,他们都表示,在公共场所时会有意识地控制自己说话的声音。  

“每天总会在公交车上遇到一些‘大喉咙’,特别是有些上了年纪的阿姨,大声聊天,我觉得很不文明。公交车上是公共场所,这些人应该顾及一下别人的感受。”市民龚女士说。

“小孩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应该积极进行教育和引导,家长不能纵容。”市民左先生说,他经常乘坐有轨电车,在车厢里有时会碰到一些熊孩子大呼小叫,但身边的家长却不加管教。 

“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大声喧哗不仅有损自身形象,也侵犯了他人的公共权利,扰乱了公众秩序。”淮阴师范学院历史与社会学系教授赵海林接受采访时说,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既是一种习惯,也是对别人的尊重,更是一种文明的体现。

市民左先生认为,中华民族素来注重传统礼仪,在注重文明的今天,我们更应继承优良传统。在公共场所保持安静,这样的“规矩”多数人都懂,只是别忘了把这一“规矩”自觉地履行下去。

减少大声喧哗除了自律还需“他律”

“文明习惯的养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过程。”赵海林认为,提升公民素质和修养,加强自律的同时还需要“他律”。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因此有专家建议,在加强对市民文明行为的规范引导的同时,也应该将文明立法提上议事日程,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上升为地方性法规,通过立法加以固化。启动文明行为立法既是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需要,也是健全社会管理法规体系的需要。同时明确,政府应当建立不文明行为信用惩戒和公开曝光制度,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对不文明行为人进行批评教育。

其实,做到轻声细语、不大声喧哗并不难。当你毫无顾忌滔滔不绝时,想一想你在他人心目中的形象,也许大声喧哗的习惯就会慢慢改掉。文明是一种习惯,文明始于细节。无论身在何地,我们理应顾及别人的感受。喧哗少一些,文明程度就高一些。

融媒体记者 左文东

融媒体编辑 曹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