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雅迪、小鸟……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销售门店迎来突击检查

根据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要求,为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22日上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1家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4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上午9点半,执法人员来到淮安亚玛科技有限公司,对该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据现场执法人员介绍,他们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该公司是否按照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组织生产,是否获得CCC强制性认证证书,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出厂检验、合格证书、标识等是否规范等进行检查。

在公司3楼的仓库里记者看到,一排排整齐地摆放着崭新的电动自行车,执法人员正在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我们主要查看合格证证书,车身是否有CCC认证标识,是否有脚踏功能,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改装等等。”据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质量科科长刘蔚蔚介绍说。随后,检察人员对人民南路上的爱玛电动自行车、雅迪电动自行车、小鸟电动自行车,以及淮阴区雅迪电动车等门店进行检查。“此次检查总体良好,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销售门店都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生产和销售,在现场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据介绍,从7月中旬至8月底,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开展电动自行车管理专项行动,通过走访摸底、质量抽检、专项执法检查等,进一步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市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我们还加大了舆论宣传力度,通过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张贴到每一个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和经营户,让从业人员及消费者能及时清楚地了解电动自行车管理相关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松表示,将畅通“12315”举报渠道,重点关注有关电动自行车方面的举报投诉并及时交办处置,尤其关注“消费者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因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而无法登记上牌”的情况,将要求销售经营者承担购买价款3倍赔偿。

王松还特别提醒有购买电动自行车需求的市民,最好到正规经营的电动自行车门店进行选购。根据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要求,广大市民在选购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车身应有CCC认证标识,具备脚蹬骑行功能,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电池组额定电压均不得超过48V,并具备阻燃或防火的性能。在消费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可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融媒体记者 金义旻

融媒体编辑 高尚杰

通讯员 朱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