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创新在淮安】洪泽:“水上法庭”守大湖和谐

近年来,洪泽湖湖区水域治理、退渔还湖、景区旅游开发等实施加快,随之而来的涉渔涉水和涉旅纠纷不断增加,为及时化解纠纷,洪泽区于2013年设立了大湖旅游巡回法庭,7年来,法官深入湖区,船上办案、码头普法成为湖区一道亮丽风景,共化解湖区纠纷641件。

“一条船”送来服务

老子山镇地处洪泽湖南端,10年前,该镇兴隆村村委会将200多亩水面承包给沈某,后因沈某侵占水塘,村委会将其告上法庭,“泽法号”法庭直通船很快来到纠纷现场。经过走访调查、查阅承包协议、询问证人,案件事实很快查清。经过法官释法,沈某认识到违法问题,同意交出侵占的88亩水塘。

湖区渔民遇到纠纷往往处理方式简单,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大矛盾甚至导致刑事案件的发生。为抓住纠纷化解“窗口期”,法庭配备了“泽法号”法庭直通船,由3名审判人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组成船载移动法庭,采取电话预约立案、信件立案、现场立案等灵活多样立案方式,把法庭搬到渔民身边,在湖上调解、审判,并尽可能当庭结案,群众在船头、码头就能享受到司法服务。

“一张网”解决难事

去年夏天,湖面突起大风,李某的运输船偏离航线与停在避风港不远处的张某的渔船发生碰撞,致使张某妻子杨某落湖溺亡。张某要求巨额赔偿,并要扣留运输船。李某则认为碰撞因湖上突起大风所致,他不应承担责任。法官严银来到现场后,与多部门开展联合调处,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严银还召集渔民开展以案释法,提醒渔民湖上作业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法庭利用毗邻湖区、景区、园区优势,于今年4月将办公地点设在水利、旅游、水警、海事等多个执法主体的中心区域,把水上的难办事、群众的烦心事,通过打造“司法+行政+行业组织”多部门普法、多元联动解纷平台,实现“一揽子”解决。“为扩大岸上平台作用,除古堰景区外,还在西顺河、白马湖等水域岸边设立了巡回审判点,与当地镇、村(居)联动,共同解决湖区上岸群众的司法服务难题。”法庭庭长汤涛介绍。

“一颗心”打造名湖

从今年起,洪泽区开始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4月,大湖旅游巡回法庭更名旅游法庭。

在重要节日、旅游旺季,法庭会安排干警驻点洪泽湖古堰景区,设立车载流动法庭,向游客发放《旅游法律知识》等宣传册,及时受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庭干警还多次深入重大旅游项目淮安方特建设工地,依托服务重特大项目巡回审判点,开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劳动用工、工程施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讲。

融媒体记者 黄育举 叶列

融媒体编辑 高尚杰

通讯员 王瑶 鲁海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