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对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风险。如何练就慧眼,识破骗子伎俩?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庭室法官通过断案实践,总结出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法,来一起看看吧!
据介绍,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四大类,主要表现有: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等名义非法集资;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通过办理会员卡、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还有四个常见手法: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骗取更多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通过聘请明星代言,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雇人散发宣传单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利用亲情诱骗。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完成或提高业绩,有时采取类似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融媒体记者 王舒
融媒体编辑 高尚杰
通讯员 赵德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