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杜绝餐饮浪费浮于表面

本月初,全国第一部聚焦治理餐饮浪费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的规定》正式实施。有关人士认为,“规定”的实施,让治理餐饮浪费有标准可依、有法律保障,为破解餐饮浪费焦点难点问题提供了法治方案。

“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自古以来,节俭一直是中华民族倡导彰扬的美德。古有唐太宗李世民,乘轻骑,住寒宫;今有吉利集团董事长李书福身价数亿,因着装简陋被误作农民工。而早在7年前,北京30多名年轻人发起杜绝浪费、吃光盘中食物的“光盘行动”,也在全国各地得到积极响应。

但是,放眼当今社会,餐饮浪费现象仍是屡见不鲜,米饭整碗倒掉、食堂剩菜整车运走、外卖包装没拆就扔了……数据显示,中国餐饮业人均食物浪费率为11.7%。每天,数以万吨计的食物被从餐桌上丢弃。联合国近期发布报告预测,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引发的经济衰退,世界濒临至少50年来最严重的粮食危机。

可见,杜绝餐饮浪费,强化宣传引导,确实有助于提升大众节约意识,但没有系统性、长效性制度的约束,往往容易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正所谓,没有无自律的他律,也没有无他律的自律。早在今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对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指示时强调,要加强立法,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在厉行节俭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氛围下,我们必须以完善的机制体制、有力的政策法规,形成良好的“他律”氛围,培育起勤俭节约的“自律”沃土,从而实现根本上杜绝餐饮浪费。

河北省围绕餐饮浪费治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值得我们借鉴。厉行节约、杜绝浪费,要建立粮食节约长效机制,将之纳入法治管理范畴,以强硬的制度手腕规范化、法治化、常态化地治理餐饮浪费行为。要探索建立健全行业规章制度,制定科学的餐饮企业管理、餐饮制作、餐饮消费标准等,以制度规划促行为规范;要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借助法律的刚性约束监督制约浪费现象,用法制的强制力来推行粮食节约;强化法治监督,做到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惩罚,以常态化监管外化为提倡节俭、厉行节约的良好社会风尚。(唐筱葳)

融媒体编辑 童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