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民法典,让生活充满法治光辉

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正式实施。近日,一场以“法护青春”为主题,采用“亲身演绎+检察官说法”方式进行的《民法典》进校园活动在江苏省金湖县吴运铎实验学校精彩上演。活动通过现场直播的形式,全县15000名中小学生同步观看,超过17万名网友在线收看。

“法护青春——民法典进校园”是一场小活动,但却是实实在在的大创意。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紧密联系着人民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对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守法、用法,前提在知法、懂法。多措并举用群众看得懂、听得明、记得住的形式宣传,才能切实提高民法典的知晓率和普及率。

扭住普法主体“牛鼻子”,让宣传责任实而又实。“法护青春——民法典进校园”的实践说明,宣传民法典,让生活充满法治光辉,需要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相互配合。事实上,在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每个人都是责任人,每个部门也都是普法主体。当然,对于司法机关而言,普法是义不容辞的责任,第一普法主体的使命担当责无旁贷。在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同时,司法机关更要组织好相关法律专业人才,开展好教育培训,吸纳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民法典宣传中来,不断丰富普法主体。

激活形式创新“总引擎”,让宣传力度强而又强。时代发展推动科技进步,科技进步带动传播方式转变。如果传播方式不能适应群众接受习惯,不能满足群众接受需求,那就难免产生重锤敲出了闷鼓的现象。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势必要利用好新媒体和信息化等多种手段,探索宣传新路径,开发宣传新产品,切实提高群众参与度和关注度,促进普法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当然,在求应时求新的同时,也要在继承传统上求实创优,让法治宣讲、媒体宣传、法治长廊等载体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兜牢分析研判“压舱石”,让宣传效果好而又好。金杯银杯不如百姓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群众夸奖。宣传民法典,让生活充满法治光辉,关键要在“效”上见真章。而要实现宣传效果好而又好的目标,就必须把“为民”二字铭记于心并落实于行。针对乡村力求通俗易懂,关注婚姻、家庭、继承等内容;针对企业关注担保、交易、市场等内容;针对城镇居民重点关注房产登记等内容……只有在宣传上有针对性分析研判、提炼整理,形成有针对性的宣传内容,才能真正入脑入心,让效果好上加好。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唯有通过持续的有实度、有力度、有准度的宣传教育,民法典的法律精神才能更好融入广大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让生活充满法治光辉,让法治焕发旺盛生命力。(霍然)

融媒体编辑 童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