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表率 争做示范 走在前列】承担国家试点 提供淮安经验 我市医保按病种分值付费改革获国家医保局肯定

自去年11月被列为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城市以来,我市聚力创新升级,持续深化改革,相关试点工作获国家医保局肯定。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华波表示:“淮安市DIP试点基础扎实,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望再接再厉,为全国试点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按病种分值付费是一种医保结算方式,采用分值作为中介,模糊了病种和费用之间的直接对应关系,支付效率更高,不仅有利于医院加强内控管理,还可大大减轻群众负担。承担国家试点以来,我市专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务实高效做好国家试点工作,将符合相关行业准入标准且自愿申请纳入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全市执行统一的准入条件、评估规则和工作流程,实行互认共管,考核结果全市共认,夯实试点工作的基础;全面推进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贯彻执行,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结算清单的质量,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病种,筑牢信息支撑基础;在原有病种分值测算方式的基础上,出台并实施《2020年度淮安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结算改进办法》,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系数实行基础系数与绩效指标相结合,激励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发挥主观能动性,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新版结算方式,与过去最大的不同就是病种更加细化,甚至具体到不同的手术操作方式,数量由原来的近900条增加到了2500多条。”市一院医保处处长米灿说,改进后的结算办法更加符合临床应用需要,强调医疗新技术的运用,为患者带来更多裨益。

市医保中心副主任王樱介绍,目前,通过完善结算机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总额控制、分月预付、年终决算”的办法,减轻了医疗机构的垫资压力。同时,探索总额付费,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机制,通过深化改革,确保了我市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增强了医疗机构的主动控费意识,实现了医疗机构的合理医疗支付,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

下一步,我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试点方案,制定完善支付标准、监管措施等配套政策,聚焦临床需要、合理诊治、适宜技术,完善医保目录等,更好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为全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淮安经验。

融媒体记者 傅停停

融媒体编辑 曹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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