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绑”落户限制,提增发展效能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中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旗帜鲜明地表达了党中央“松绑”落户限制的决心。

“松绑”落户限制主要解决的是新时代新特征下中国城市发展的结构性问题,能够减少劳动力流动的阻碍,提升劳动生产效率,优化城市结构,加速一体化发展步伐,对中国城市新时代高质量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激发社会活力,保障公平正义。“松绑”落户限制,使劳动力可以更加自由流动,不再受到户籍门槛的严格约束,也不再受到社保、医保等属地化福利的掣肘,会加剧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也使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更加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

解放生产动力,促进协调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对区域协调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不能简单地要求各地区在经济发展上达到同一水平,而是要根据各地区的条件,走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路子。”“松绑”落户限制,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并向优势地区集中,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有利于各地区优势互补,协同推进。对我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我国城市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增进人民福祉,体现为民理念。“松绑”落户限制,更有利于促进个人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更有利于将个人的发展与城市的发展相结合,更有利于城市的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人民群众,增进人民群众的福祉,也更体现了执政为民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越到决胜时刻,越要响鼓重锤。《意见》的出台,为城市发展松绑,为发展效能增速,为2020我国高质量跨越发展注入磅礴动力。(毛天乐)

融媒体编辑 胡凌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