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指数”

近日,江苏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前列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省为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的安排。《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推进“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为根本依据,动员八千多万江苏人民用汗水浇灌收获,以实干笃定前行,为打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做好“十三五”规划收官年的攻坚战提供制度保障。

必须坚定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信心。善弈者谋势,善谋者致远。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关键点。站在全面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局之年的节点上,《意见》的出台,为进一步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点明了方向,为全省下一步工作方向提供行动指南。当前,我们正处在世界百年未有之的变局中,国内外形势也正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我们要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锚定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目标,保持战略定力,以坚定的信心、实干拼搏的精神、知难而进的勇气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必须把握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重点。《意见》中强调:以市县为主阵地积极构建区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努力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当好“排头兵”。各级党委、政府要牢牢将《意见》精神贯穿工作始终,坚持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下功夫,同时各市县要坚决从实际情况出发,做到精准施策,只有将《意见》内容和本地情况相结合,探索出具有本地特色的治理模式,才能勾画出“走在前列”的关键路径。

必须保持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定力。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现实课题。在落实的过程中要坚持驰而不息、久久为功的精神,做到让每一项政策落地有回声,每一项工作举措实施后有回应。同时,面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要坚决杜绝将政策的落实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对有令不行、阳奉阴违等行为要严肃查处,从而更好地引导党员干部做实事、做好事。

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员干部就要拧紧实干的螺丝,上紧迎难而上的发条,以“千磨万击还坚劲”的韧性和“任尔东西南北风”的定力,落实好全会精神和《意见》内容,从而不断提升江苏人民的“幸福指数”,凝聚起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力量。(李春蓉)

融媒体编辑 胡凌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