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三个强化”确保防火于未“燃”

入冬以来,国家和省、市、县四级联动,相继召开会议部署安排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通过“三个强化”,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森林安全、万无一失。

一是强化组织健全,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明确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制、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制和行业部门管理责任、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确保森林防火工作落实落细落地。

二是强化督查巡查,促进责任落实。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开展森林防火专项检查的通知,督促各镇(街)、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加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督促全县重点森林防火单位认真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岗位安全责任制,切实落实法定代表人第一责任人责任。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做好应急处置。该县重点防火单位、各镇街成立防火应急队伍,组织学习扑火安全知识,定期开展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处置森林火灾的能力。严格执行防火期专人值班、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森林火灾“日报告”“零报告”和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制度,时刻保持备战状态,一旦发现火情,立即组织应急队科学快速扑救,力争打早、打小、打了,确保做到防火于未“燃”。 (潘森)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