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盐洛高速新增固定式交通监控设备设置地点

1月15日,记者从阳光警务平台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和《公安部关于规范使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和有关规定,淮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盐洛高速167km+900m高速公路点段新增机动车违法行为抓拍高清监控设备。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机动车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融媒体记者 李海娇

融媒体编辑 胡凌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