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只河麂、16只草兔、2只狗獾……我市破获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特别重大案件

2019年12月初,我市盱眙县公安局天泉湖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一条重要线索:辖区内有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警方随即展开侦查,一起近年来少见的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特别重大案件徐徐浮出水面……




20多只獐子藏尸冷库

“举报群众向我们透露了作案嫌疑人的大概情况,但对野生动物的存放地点描述比较模糊,只是说藏在了一个鱼塘边的冷库里,具体在哪里并不知道。”天泉湖派出所所长程永恒介绍,接到举报后,他们于2019年12月5日早晨7点左右兵分两路,一路寻找附近带有冷库的鱼塘,另一路前往嫌疑人家附近蹲守,力求人赃并获。上午9点左右,经过现场研判,民警确定猎捕的野生动物存放于辖区内范墩村村民王山家的冷库中,对冷库进行检查时发现野生动物獐子23只、兔子1只。警方随即将野生动物依法扣押,并将王山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询问。与此同时,在嫌疑人家附近蹲守的民警也有收获,他们在对一辆苏A牌照的银灰色江淮车检查时发现车内有铁丝、电瓶、逆变器等作案工具,于是对车辆以及作案工具进行了扣押。

询问时,王山告诉民警自家冷库是借给化农村村民王明暂用的,对存放的是什么他并不知情。就在派出所部署准备抓捕王明时,自知难逃法律制裁的他主动投案自首。王明到案后交代,在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他伙同李军驾驶江淮车多次来到南京市浦口区高旺街道、桥林街道附近的山林中,猎捕野生动物,捕获獐子23只、兔子16只、狗獾子2只,其中15只兔子和2只狗獾已被卖给了一家饭店,非法获利1800元。后经过工作,2019年12月9日,李军也向警方投案自首。

架设电网电击大量捕获

今年3月10日,王明和李军因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被盱眙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正式批准逮捕。在批准逮捕现场,王明告诉记者,自己原本是养虾的农民,在来到南京高旺街道、桥林街道周边河塘下虾苗时,听说附近山林中经常有獐子出没,便动了猎捕的念头,“起初我只是想抓几只自己尝尝,并没想到能抓这么多。”王明之所以“收获”巨大,因为采用的方法是电击,他向市场采购了铁丝、电瓶、逆变器等作案工具,便来到山林里架设电网,“我通过獐子粪便和脚印等大概判断它们的出没地点,然后拉铁丝,用电瓶供电,一旦动物碰到铁丝,就会被电到。”王明交代,自己架设的电网功率不算太高,自己也曾被电到,但手指只是破了点皮,并没有生命危险,而獐子只有在头部碰到铁丝时才会被电死,因此他不担心电网会误伤到人。

天泉湖镇陡山村人李军平时和王明有些生意往来,他很快得知了其猎捕野生动物的事,对此产生浓厚兴趣,两人随即搭伙,开始共同捕猎。“我们没有什么分工,就是一起上山架电网,然后等獐子落网。”李军交代,随着捕获越来越多,他们想进行出售,但这些野味并没有太多人认可,他们只能将猎物存放在冷库中,直到案发。

数量之多为近年来罕见

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明和立军所猎捕的獐子学名“河麂”,属我国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捕的兔子学名“草兔”,属我国三有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走私、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陆生野生动物重大案件、特别重大案件立案标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河麂4只即构成重大案件、8只即构成特别重大案件。“王明和李军在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仅非法猎捕杀害河麂就达到23只,数量相当惊人。”办案民警张少平告诉记者,他们将野生动物送到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时,连鉴定人员都对这么多野生动物被捕杀感到惊讶,说近些年来没一次性看见这么多。在批捕现场,王明和李军也对自己的行为悔不当初,“早知道捕猎产生这么大危害,当初肯定不会做的,现在说什么都晚了!”

程永恒表示,濒危野生动物受到国家保护,私自捕猎是违法行为,而食用野生动物更会让自己承担健康风险,希望大家能以此案为警示,做到不捕杀、不买卖。(文中嫌犯均为化名)

融媒体记者 王舒

融媒体编辑 潘永勇

通讯员 陈虎 谢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