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为赴约会 实习期内上高速被查

5月7日,淮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G25长深高速公路淮安段五里牌收费站开展“百日行动”专项整治中,查处了一起轿车驾驶员实习期内上高速公路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6时19分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王某持有准驾车型C1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20年3月28日,而当日距离领证日期才过去一个多月,还处于实习期。民警告知他,实习期的驾驶人不能单独上高速公路行驶,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据了解,驾驶员王某之前跟女朋友约好当天见面,为了赶时间,他心存侥幸地认为一大早不会有民警检查,才选择驾车从高速公路前往,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个正着。随后,民警对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并要求其立即驶离高速公路。

融媒体记者 王荣

融媒体编辑  曹盈

通讯员 张加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