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吧吸烟行为说No! 吸烟者和未进行劝导的管理者都要被处罚

淮报融媒体记者6月2日从清江浦警方了解到, 5月份,清江浦警方处理了数起在网吧吸烟的警情,警方提醒网吧管理者和上网人员,网吧吸烟行为不仅有违消防安全,而且和我市文明创建的大环境严重相悖,属于违法行为,警方将大力查处。“不仅是吸烟者,对于未进行劝导的网吧管理者,同样要进行查处。”

5月10日16时许,民警在对万达某网吧检查时发现两名上网人员徐某、范某,在网吧管理员明确告知不能吸烟的情况下在网吧室内吸烟,清江浦警方称,这些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十项、《淮安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一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对相关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100元至200元的罚款。

5月25日15时20分许,民警在对清江浦区上海路某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上网人员刘某等三人违禁吸烟。他们的行为已构成在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吸烟,被警告并处罚。


融媒体记者 潘晓晔

融媒体编辑 曹盈 

通讯员 周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