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寸之册筑起国家法治长城

12月4日,是我国的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早在首次国家宪法日来临之时,习近平总书记就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大家对宪法早已不陌生,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人民的安居乐业,社会的安定和谐,国家的安如泰山,都离不开宪法作基础。

“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展望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设立“国家宪法日”,内化依法执政的思维。坚持依法执政是党领导人民长期探索治国之道的历史经验,宪法思维要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公职人员要明确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权力来自人民,也属于人民。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明确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要自觉接受法律和人民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做到权为民所用。

设立“国家宪法日”,形成遵纪守法的氛围。12月2日,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宪法是母法,是一切行为的基础,也是权力的保障,“国家宪法日”的设立,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而是要让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的观念深入人心,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善用宪法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传递依法治国的理念。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中,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尤为重要。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信仰蓬勃生长,让法律制度彰显效力,汇聚起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力量,推动国家经济复苏,助力改革更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为人民安居乐业、丰衣足食提供法治力量;为社会安定和谐、井然有序提供法治支撑;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张慧)

融媒体编辑 童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