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到底,让碧水蓝天渲染“绿色发展”画卷

12月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草案)》,对排污单位分类管理,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和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从严处理,提高了违法成本。从征求意见至今历时两年多时间,我国环境管理将全面进入“一证式”监管时代。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说过:“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当前,面对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更要从源头抓起,打造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

一“证”到底,就是要做到发证前实地审查差异化管理。发证要全面,要做到发证的数字与实际排污企业数相统一,要做到凡企业排污必有证,不缺不漏实地审查的同时发动企业积极申报;发证有分类,对于广大企业不搞“一刀切”,要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对环境影响程度等区别化管理;发证有规矩,要做到程序公开合法,统一申报、统一标准、统一管理,不给违法拿证留空间。

一“证”到底,就是要做到发证后持续跟进常态化监管。力促排污单位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公开排放信息,一改以往查则改之,不查则照旧的表面功夫,夯实主体责任。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将企业排污追责量化到日,一改以往违法违规排污笼统时间段的处罚方式,采取按日连续处罚和停产整治、停业、关闭等措施从严处理,提高违法成本。做好许可证的连续性工作,到期续证,排污变动申报,方便企业。

“路虽弥,不行不至;事虽小,不做不成。”一方晴天,一潭碧水,这是宜居生态的底线。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我们要既争朝夕,又谋长远。重构固定污染源管理体系,能够保障环境容量资源的合理配置目标的实现,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同时还可促进环境容量资源的高效利用,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绿色发展。在“一证式”监管的新时代,环境管理也必然再上一个新台阶!(曹珂)

融媒体编辑 童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