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低碳发展引领“绿水青山”美好生活

“我国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3月15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研究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问题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基本思路和主要举措。

省委书记娄勤俭在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调整,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效应,努力在全国达峰之前率先达峰。在今年的省“两会”上,省长吴政隆特别强调,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加快推动能源革命,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力争提前实现碳达峰,充分展现美丽江苏建设的自然生态之美、城乡宜居之美、水韵人文之美、绿色发展之美。

综合利用增技能,让低碳“活”起来。创建绿色低碳发展环境,必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活方式。从粗放经营到“碳中和”循环,从资源独立供给到生态功能重组,从“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到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如今,节能省水、垃圾分类、绿色出行,这些绿色生活方式成为新风尚。当然,也要同步推动新兴能源、生态保护、农田水利等项目的技术攻关,充分运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科技赋能,不断整合基础资源,打造宜人宜居、绿色低碳的生活,提升低碳发展示范区、集聚地的辐射“深度”与“广度”。

刚性约束长震慑,让制度“严”起来。“绿水青山”的美好家园需要法治的强力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通过完善的生态立法,有助于合理规避风险,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同时也要持续强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落实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联防联控、全过程动态监控和信息化追溯等制度。还要及时总结经验、汲取教训,梳理“负面清单”建立数据库,健全“法治+德治”与“绿色低碳”共生的联动机制,依法惩治滥用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对“焚林而猎、涸泽而渔”的破坏生态行为实行“零容忍”。

同舟共济利长远,让家园“绿”起来。“独行快,众行远。”绿色低碳发展的目标实现离不开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置身事外。携手推进绿色低碳、守护绿水青山,不仅是守护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也关系着给子孙后代可持续发展的空间,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多添一份绿。要严格落实“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的生态理念,培养全社会良好的低碳生活习惯,人人为低碳生产、低碳交通、低碳循环发展贡献涓滴之力,将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属性串联统一起来,做“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开拓者、奋进者、奉献者。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站在新的发展起点,要实现更高水平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走出一条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就必须建立起绿色低碳发展和污染物协同控制的新机制,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目标。留得青山,才能细水长流,将绿色低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因为这是我们对自己、对人民的承诺。(王翔)

融媒体编辑 童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