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新闻发布】干货多 红利足 举措实 我市出台 “三农”工作实施意见

26日,记者从2021年市委一号文件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我市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干货多、红利足、举措实,对2021年我市“三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能力,提升农业发展质态,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做优做强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强化农业物质技术支撑,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着力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支撑基础。为抓好“米袋子”和“菜篮子”,《实施意见》提出全年粮食种植面积要稳定在1025万亩,产量稳定在98亿斤以上,生猪存栏稳定在135万头以上。

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今年“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实施意见》规定,要严格落实过渡期责任、政策、帮扶、监管“四不摘”要求,完善持续帮扶制度,加强低收入人口监测帮扶,深入开展产业帮扶,推进重点地区乡村振兴。市财政要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逐步加大对重点县区、重点镇街发展特色产业的支持力度。市、县帮扶单位要选派人员,组建乡村振兴帮扶工作队,驻镇挂村开展指导服务。持续开展防返贫保险,筑牢涉农人口致贫返贫“拦水坝”。

围绕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村庄规划工作,持续改善农民住房条件,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年内实施农房改善项目不少于115个、竣工90个以上,改善农户2.5万户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65%、设施运行率达75%,覆盖农户达30%以上。

针对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培训增强农民综合发展能力,带动农民创业创新,立足当地特色资源,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扎实推进“万企联万村、共走振兴路”行动,深入推进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提升农村社会保障水平,并明确,今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将提高至每人每年61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达到70%;医疗救助对象、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为加强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平安和谐乡村建设,提升村民自治能力,有序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持续提高农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探索党建引领乡村振兴方法路径,稳步提升全市乡风文明指数,弘扬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建设基层公益放映厅100个,开展文艺演出等公益文化活动2万场次以上,90%以上矛盾纠纷在镇街以下有效化解。

《实施意见》强调,要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完善市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制度,设立由党委和政府领导同志牵头的“五大振兴”工作专班。持续推进人才促振兴行动,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保障“三农”投入和农业农村发展用地。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落实机制,发挥好考核指挥棒作用,在全市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

融媒体记者 左文东

融媒体编辑 高尚杰

通讯员 宋海军 王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