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诚信之城】我市加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

日前,市住建局制订印发《淮安市区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失信联合惩戒的政策规定,推进我市住房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打击住房保障申请、使用、退出过程中的失信行为。

该《管理办法》共有总则、信用信息管理、失信行为认定、失信惩戒、信用修复、异议信息处理、附则七章28条,主要针对我市主城区范围内申请、使用、享受保障性住房的人员及家庭成员,以及与住房保障业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对住房保障失信行为的管理,即对住房保障申请、使用和退出过程中,具有隐瞒申请人信息违规申请、损坏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设施、不按时交纳公租房租金等违反诚实守信原则的行为,进行记录管理,建立诚信档案,实行信用信息共享,对失信行为实行惩戒、教育和修复。

融媒体记者 王舒

融媒体编辑 高尚杰

通讯员 席树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