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武器为群众撑起“一片晴空”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提出了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的目标。

全民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进入新发展阶段,迫切要求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江苏,近年来大力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系统构建多元规范、规范实施、法治服务、秩序修复、信仰培育“五大体系”,切实发挥法治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社会治理创新中的保障作用。至今已为2万多个村(社区)配备了法律顾问,法律扶贫“朱家岗模式”列入中宣部宣传项目,全省省级以上园区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进驻全覆盖。2020年法律援助受援群众达到112796人次,打造了法治建设的“江苏样本”。

“江苏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要走在前列,法治建设首先要走在前列。”今年4月11日出台的《江苏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法治江苏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共建共治共享”“江苏经验”等成为核心关键词之一。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格局需要全民参与。只有普通民众和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参与,合力共建,才能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学法、懂法、尊重法律、信仰法治的社会氛围。因此,政府和法治工作者要因地制宜,着力完善各领域立法,严格规范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法律不折不扣施行,努力畅通法治便民“最后一公里”,给群众营造一片“法治晴空”,提高人民群众法治社会建设参与热情。

“学以致用,以用促学”是最有效的普法教育方式。在做好日常普法宣传教育的同时,更要结合生动案例以案说法,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切身体验,运用互联网新思维和网络新手段讲好法治故事,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上好法治的生动实践课,让群众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撑起自己的“保护伞”,不断收获更多的法治获得感,才能真正做到让群众自愿、自觉地参与到法治江苏的建设中来。

法治中国需要法律动真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腐败犯罪官员、黑恶势力要果断利剑出鞘斩断根源,对于生活中存在的一些违法犯法行为必须依法打击,严惩不贷。同时,也要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问责机制,政府和执法工作者要主动接受并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群众反映的违法情况积极作为并反馈,与群众携手守护“法治晴空”。(赵芹)

融媒体编辑 童淮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