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房东换了, 承租人可以享受原先平等权利

所租的商铺被法院查封,权益会受影响吗?近日,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分享相关案例表明,房东换人后,承租人依然可以享受和原先平等的权利。

市民王某向银行借款60万元,到期后,因其无法还款,银行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偿还银行本金6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官再次催促王某还款,王某一直推脱。经调查,法官发现王某名下有一间商铺,便依法对该商铺进行查封拍卖。执行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商铺已有人承租经营,租赁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

“如果商铺重拍,新房主不让我继续租了,我损失可大了。”听说法院要查封商铺,承租人十分担心。执行法官向其解释,如果在查封之前就已经签订了租赁合同,承租人租赁权益不会受到损害。法院在拍卖时,也会写明商铺正在出租及租赁合同期限,承租人不用担心原租赁合同效力会受到影响。最终,法院成功将该商铺拍卖,既兑现了银行胜诉权益,又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法官表示,根据相关法律,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承受人不能以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或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融媒体记者 王舒

通讯员 赵德刚

融媒体编辑 童淮玉

责任编辑 曹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