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筑儿童安全防线,共同创造安宁和谐环境

近年来,针刺幼童、掌掴学生、猥亵儿童、拐卖未成年人等恶性事件频有发生,儿童权益失护的背后既暴露了家庭监护责任的缺失,又凸显出学校、社会保护责任的短板。

作为儿童避风港的家庭,应当做到“守土有责”,将父母之爱转化为儿童保护的第一道防线。政府要注重对儿童父母的“早期教育”“基础教育”,规范对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教育,强化保护儿童权利、依法做父母的意识,提高其保护儿童权利的能力。此外,暴力和惩戒是两个概念,家庭暴力决不是家事私事,相关部门要直面“隐秘的角落”,办案不能“和稀泥”,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对问题家庭的社会干预,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全流程工作,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存在的取证难、指控难、认定难问题,减少和避免家庭对儿童权益的侵害。

保障儿童权利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职能,教职工等责任主体应形成尊重儿童权利的意识与习惯。严格内部教学设施与安全制度管理,确保儿童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提高儿童的权利意识,让其敢于倾诉不公正对待;加强“五防”与“两性”安全教育,培训逃生技能,增强安全素质;关注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育行为、加强师德修养、完善惩处机制,对歧视、侮辱、体罚、虐待儿童等严重违反师德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用社会的温暖和法律的利剑给孩子撑起一把保护伞。少年强则国强,儿童代表着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但作为人类社会最弱势的群体,他们的权益亟需社会的保护与支持。《儿童权利宣言》要求保护儿童免遭经济、精神、药品、色情、贩卖以及其他有损儿童福利任何方面的一切形式的伤害和剥削。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关注留守儿童、建立希望工程、救助流浪儿童、禁止雇佣童工等等,都是在为儿童创造安全的生存环境。

儿童保护,从来都是一个大棋局,需要通盘考量,全局运筹。尽快建立健全儿童安全生存环境,以立法规范学校教育,发挥民间慈善团体作用,持续激发家庭、学校、社会的同频共振,培植护佑儿童成长的良好风尚。(韩梦婷)

融媒体编辑 曹盈

责任编辑 管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