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厚植发展沃土】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再出新招——推行并联审批和容缺审批跑出重大项目落地“加速度”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文件精神,提升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建设,日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并联审批和容缺审批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出台。

《意见》分为4部分18条,附“串联改并联”、容缺受理和容缺办理等三个事项清单,通过聚焦纳入年度政府重大产业项目投资计划的工程建设项目,明确可容缺审批的事项清单和办理路径,在省定100个工作日的目标基础上,实现分类型重大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再压减一半以上。

《意见》通过分类梳理,对不同场景和环节明确了项目串联改并联的审批情形。包括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分阶段”串联改并联审批、“拿地即开工”审批中串联改并联审批、“水电气信视”公用服务报装中串联改并联审批、“多评合一”中串联改并联审批、数字化联合图审中串联改并联审批、“多测合一”中串联改并联审批等6个方面39个审批事项。

《意见》明确,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中的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共计49项,全面推行容缺受理审批模式;对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用能、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等34个审批事项,稳妥推行容缺办理审批模式。

《意见》指出,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中推行并联审批和容缺审批,要坚持高效惠企、告知承诺、信用监管、风险可控等四项基本原则,通过加强与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衔接,强化过程监管,严格承诺履行,在过程可控、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重大项目审批环节再精简、审批时限再压减、审批效率再提升。

《意见》要求,各县区、市各涉审部门要将并联审批和容缺审批作为优化营商环境重要举措,结合实际优化容缺审批工作流程,规范编制部门告知承诺书文本,实行清单动态调整,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扎实推进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努力打造工程建设领域全省一流营商环境。 

通讯员:张士美 卢宏杰

融媒体编辑:童淮玉

责任编辑:曹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