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活力”引领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当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为了人民更加美好的生活,必须激发社会活力,推动经济发展,坚定不移地携手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引好活力之源,坚持以民为本。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坚持以民为本,一切为了人民。共同富裕最薄弱的地方在农村,大力推动乡村振兴,必须增加农村优质化公共服务供给,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农民生活水平。首先要着重改善农村居住环境、道路设施,保障农民基本健康权利。近期查处出个别干部连百姓的“救命钱”都不放过,利用手中权力欺骗了群众,欺骗了政府,严重损害了政府公信力,纪检部门对这种“雁过拔毛”、贪污腐败等现象必须坚决查处,在“打虎拍蝇”这件事上绝不能手软。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中国人民只有更加自信、自立、自强,增强了志气、骨气、底气,才能焕发出历史主动精神、历史创造精神,要坚持在教育公平上持续发力,为人民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畅通向上流动通道,拓宽全体人民的收入可持续增长渠道,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

把稳活力之舵,坚持创新实干。创新是发展的加速器,是推动伟大事业不断前进的强大引擎,今天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指引中华民族实现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就源于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激发社会活力,要积极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和法治环境,让创新成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共同行动。实干兴邦,空谈误国。无论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还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都需要我们继续坚定信心,百折不挠、坚忍不拔,在学中干、在干中学,着力磨砺提高“七种能力”,立足自身岗位,破解难题,努力在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取得新的更大成就。

兜住活力之底,坚持依法治国。惟有法治护航,共同富裕方能行稳致远。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需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通过依法治国,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通过“先富带后富”、通过补齐社会低收入群体的“短板”,在增加社会总体财富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框架内实现共同富裕。通过依法征收税款保障社会财富均衡与公共事业发展,无论是网红,还是明星,都不可能逃脱缴税的义务,不能逾越法律的规矩,偷税漏税,必将受到法律的惩罚、社会的唾弃。要完善法律规范体系、创新监管思维,对新兴产业、新兴业态加强监管,形成“震慑力”,坚决刹住这股“歪风邪气”。

越是向往星辰大海,越需要跋山涉水、锲而不舍。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一直坚定的目标,让我们牢记嘱托担使命、创新实干开新局,争做新时代的奋斗者、追梦人,心系苍生,务实创新,严守法律,为建设长三角北部现代化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重塑“运河之都”和“壮丽东南第一州”的繁华盛景,携手迈向共同富裕!(李夏媛)

融媒体编辑:潘永勇

责任编辑:管艳